许昌市教育局
关于印发《许昌市“十三五”基础教育教师
继续教育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许教师[2017]173号
各县(市、区)教育(教体)局、市直各学校:
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深化我市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领域综合改革,根据《河南省“十三五”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师〔2017〕353号),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际,经教育局党委研究,决定在完成上一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础上,组织实施“十三五”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。请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,合理安排部署2016—202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。
2017.06.06